把马路对面一幅巨大的菊花牌丝袜的广告牌拆了。等台风过去再装回去,人家也不敢把何二太太怎么样。
他拆广告牌的时候,霍眉在下面亲手扶着梯子,仰头问:“这些人是时风公司的员工吗?”人仰起头时就会不自觉张开嘴,那副神情格外可爱。林杰此刻若真的看了她,就是大不敬,何二太太哪是他可以俯视的?遂死死盯着距离鼻尖不到一寸处、模特穿了丝袜的大腿,应答道:“不是,是我们家的马仔。”
“什么叫马仔?”
“和袍哥差不多。”
“差得多了,袍哥从来不是谁家的。”
在香港人面前,她有维护老乡的义务,不管是多讨厌的老乡。林杰笑了一下,先把工具箱用绳子吊下来,自己再摸摸索索地下来,因为体重太大,梯子一直摇。刚才霍眉说她来扶的时候,他没拒绝,但预设好了该往哪个方向摔;这下看来是小瞧了她的力气。
回程已近凌晨两点,过港时,漆黑的海面上有磷光闪烁沉浮。林杰说,渔民管这个叫海火,实则是夜光虫、角藻、磷细菌、磷虾等发光的浮游生物,会在这时节浮上水面。她将双臂压在栏杆上,凝视着海面,脸上映着一片幽幽蓝光。
第104章 台风何炳翀感到非常、非常、非常……
何炳翀感到非常、非常、非常不高兴,谁的太太半夜三点回家?他一直没睡下,等着找她兴师问罪。
回来后,霍眉径直去洗澡,林杰上来给他一通解释,被冷冷地打断:“那又如何?没规矩就是没规矩!”他讪讪地顿住,又补充道:“本来她九点就急着要回了,让我留下来继续做防护。是我说太晚了,一个人上路不安全,还是到时候跟我一起回去……”
“行了,你出去。”
何炳翀自认为不是那种传统男性,从未限制过霍眉外出、交友,钱财随她花,甚至没催过她生孩子——他爱她像个女巫操纵一切的样子,若不给她自由,她也给不了他吸引。外面在传风言风语,他懒得理会,就是世界上最纯洁无辜的人来了香港都至少传出三段绯闻。何况每次共同外出时,霍眉都表现得那么得体。
半夜三点回家,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得体了。
她穿着丝质的吊带睡裙出来了,一路着梳头发,坐到床上,瞅了一眼他的脸色,笑道:“给你赔个不是。”何炳翀等着她的下文,谁知她搁下梳子,旋开一瓶玫瑰精油往发梢上抹,整间屋子里顿时溢满了香气。
“完了?”
“这不是等你的反应嘛。你若是站起来大吼大叫砸东西,我就往蕙琴姐姐屋里跑;你若是像现在这样好委屈,”她笑着把头发往背后一抛,挪到他身边,“我就再赔一百个不是。”
何炳翀给她气笑了,忽然又觉得自己是自己小题大做。过去不许女人半夜回家,一是因为不安全,二是怕她在外面有状况。她就是因为怕不安全才会和林杰一起回家,至于说状况,能有什么状况?不是和林杰在一起,就是和鞋匠在一起,他都要把霍眉捧成祖宗了,她哪能瞧得上他们。再说了,此刻和他蜜里调油的又是谁?
他被按着肩膀倒在她怀里,听她那一百个不是,“第一个是没做第一个迎接你回家的人,第二个是没陪你吃饭,第三个是让你不高兴,第四个是没陪你睡觉,第五个是让你熬到这个时候”后面越编越离谱,说到“没给你生个孩子”的时候,何炳翀摸了摸她的肚子,“我听说你直到今天也没来月事,请个大夫看看吧。”
霍眉顺从地点了点头。他说:“其实我也不是很想要,老太太很想要。”
只这一句话,便卸下了她千斤的担子:若生不出男孩,何炳翀也不会因此怠慢了她。这种安全感是程蕙琴给不了的,程蕙琴要守护这个家,他是爱这个人啊。霍眉低头望着他,感觉自己好像被开水渐渐灌满的铁瓶,原是皱巴巴的,一烫,全身上下都呲啦呲啦地舒展开了。
平心而论,何炳翀不算讨厌,比范章骅好伺候太多了,何况他给得那么那么多。再者,他如今三十六岁了,并未中年发福,最重要的是衣品好,无论春夏秋冬、在家还是出门都穿正装,每件都是私人订制,不下一百港币。朝她走来时,衬衫修身、西裤笔挺,忽略掉脸,是她脑子里具象化的“成功而可靠的丈夫”的样子。
霍眉被自己哄得都快爱上他了,将嘴唇抵在他耳廓上,轻声叫:“令行。”
温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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